(一)、必備的資料及有關事項
1、區(qū)殘聯(lián)《殘疾鑒定送檢表》1份;
2、被鑒定人身份證;
3、門診病歷、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既往住院病歷入院記錄復印件(需蓋醫(yī)院公章);
4、鑒定時被鑒定人及家屬(或監(jiān)護人)必須同時在場;
(二)、鑒定程序
1、精神殘疾、智力殘疾鑒定中心醫(yī)生核查被鑒定人鑒定必備資料和身份、確認無誤者即進行鑒定;
2、交納鑒定費100元(不含相關檢查費用);
3、鑒定小組成員兩人以上進行初審;
4、專家復審;
5、鑒定中心必備案上報相關殘聯(lián);
6、換證者請帶上原(舊)殘疾證。
鑒定時間:每周三全天(節(jié)假日除外)。